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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机屏幕故障4个月没修好 夏普被指售后效率低

(海先生家中电视屏幕现“黑线”。)
网友投诉:夏普电视看了十多天出现质量问题,几个月都没修好
红网长沙4月10日讯(时刻新闻记者 王思吟)“电视修了4个月还没修好,真是太拖拉了!”近段时间,湖南邵阳网友海先生有些郁闷——他花费一万多元购买的夏普电视,买回来才看了十几天,屏幕中间就出现了一条黑色横线,报修之后电视被送去夏普总部维修,可是等了4个月都还没修好。
2014年12月1日,海先生花费了10199元,在淘宝购买了一台60寸的夏普液晶电视,刚刚开始使用时电视一切正常,可是才看了十几天,屏幕中间就出现了一条横向的黑线,影响了电视的正常观看。
海先生随即拨打了夏普的客服热线报修。2014年12月28日,售后人员上门查看电视情况后,鉴定为“屏幕故障”,邵阳本地的售后无法处理,要将电视送到总部去维修,在开具了维修鉴定书之后,售后人员将海先生家的电视拖走,送往总部维修。
“电视拖走后就一直没送回来,售后说配件缺货,无法维修。”海先生称,从今年1月起,他给夏普售后打了数十个电话,询问电视维修的进展情况,得到的答案是尚未修好。在等待了3个月之后,2015年3月中旬,夏普售后人员告诉海先生,因为配件缺货无法维修,总部同意为海先生换机。
原以为换机可以减少等待时间,可谁知海先生等了近一个月,还是没有收到新电视,“他们说新机要从武汉仓库发出,可是武汉仓库现在缺货,然后就是无尽的等待。既然无货又何必要换机?为什么不干脆退款?”数次交涉无果后,等得忍无可忍的海先生遂在红网“消费维权”频道发帖投诉。
根据《三包法》中的相关规定,在三包有效期内,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,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,以及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过30日的,应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;符合换货条件的,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,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,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。
4月10日,红网记者拨打夏普客服热线400-898-1818询问此事。011号客服在查询过海先生的报修记录后表示,用户反映的情况属实,目前该电视的售后状态是“总部已批复同意给用户换机,处于等待发货的状态”。记者转达了海先生想要退货退款的要求,该客服表示,已记录下相关情况,会争取给用户一个满意的答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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